![]() |
一、捐赠原则
1.自主自愿原则。捐赠个人和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捐赠。
2.合法性原则。捐赠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。
3.公开透明原则。学校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,并向捐赠人通报受赠财物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。
4.统一管理原则。所有捐赠资金归属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,包括收款、开票等相关事宜。在尊重捐赠者意愿基础上实行专款(物)专用,确保捐赠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发展。
二、捐款方式:
1、桂林理工大学校友会小程序捐赠
小程序中设置有每个专项项目和各学院发展基金捐赠入口
2、亲临母校
地址: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办公楼(邮编541004)
电话:0773-5898889、5897403 传真:0773-5892796 E-mail:xyb@glu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