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捐款方式:
(一)微信捐赠(桂林理工大学校友会小程序)
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,选择项目进行捐赠。

在线捐赠二维码
(二)银行转账捐赠
(三)联系我们
联系人:李老师
地址: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(邮编541004)
电话:0773-5898889、5897403 传真:0773-5892796 E-mail:xyb@glut.edu.cn
二、捐赠注意事项:
1、自主自愿原则。捐赠个人和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学校捐赠,捐赠款项物品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执行,不得违反;如有变化,需经捐赠人同意。
2、合法性原则。捐赠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。
3、公开透明原则。学校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,并向捐赠人通报受赠财物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。
4、统一管理原则。所有捐赠资金归属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统一管理,包括收款开票等相关事宜。在尊重捐赠者意愿基础上实行专款(物)专用,确保捐赠全部用于学校建设发展。
三、捐赠免税政策
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4-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捐赠可享有以下免税政策: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,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,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。
2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四、捐赠鸣谢
1.无论捐赠金额大小,均将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,颁发捐赠证书。
2.凡捐资700元及以上者,姓名镌刻于捐资兴校荣誉碑,永志纪念,以彰善举。
3.获得冠名权:捐赠10万元及以上,可获得建筑物镌刻、设施设备标牌等留名权;捐赠100万元及以上,可获楼宇智慧教室、实验室、活动室等冠名权;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建筑物造价1/3者,可获得该建筑的整体冠名权。
4.对贡献突出的捐赠者,邀请其作为庆典嘉宾参加庆典表彰活动。
5.根据捐赠者意愿,捐赠单位名称、捐赠者姓名、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学校校庆网站和校友会公众号上公布,以感谢和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。
6.根据捐赠者意愿,可协商其他答谢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