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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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的通知

来源:       作者:       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10日 00:00       点击数:     

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特色、凝聚人心,振奋精神的载体。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,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提升校园文化内涵,学校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重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校友,欢迎关心桂林理工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。

二、征集要求

1、歌词要体现桂林理工大学的办学历程与办学特色。桂林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,当时名为桂林地质学校,属国家部委院校,1998年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,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。2009年3月,学校正式更名为桂林理工大学。半个多世纪以来,学校历经五改归属,十易校名,共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,所培养学生以专业基础扎实、工作实践能力强而倍受社会称赞。学校现有屏风、雁山、安吉、空港四个校区。设19个二级学院。有64个本科专业,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3000多人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,理、管、文、经、法、艺7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。

2、歌词要体现桂林理工大学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精神。要与“育人为本,质量立校,人才强校”的办学理念和“勤奋、求实、献身、开拓”的校训精神一致。催人奋进,振奋精神,鼓舞人心。

3、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。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,创意独特,立意高远。歌词如有典籍,请注明出处。

4、歌词语言要朴实自然,简洁凝练,朗朗上口,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。

5、歌词要篇幅适中,符合节奏明快、朝气蓬勃、旋律优美、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、合唱的形式要求。

6、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
三、组织实施

1、以学院及各部处为单位组织实施,广泛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职工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。也可动员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。

2、成立校歌歌词评选专家组,对征集到的作品,专家组经过初选提出推荐作品名单。推荐作品在校报、校园网上刊登,供师生评议,广泛征求意见。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专家组再次进行评选,确定入围奖、纪念奖等奖项,入围歌词报学校党委审定。

四、奖励办法

1、本次活动设采用奖1名,入围奖3名,纪念奖若干名,给予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。凡投稿者,均获取纪念品一份。

2、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学院、部处颁发“校歌歌词征集优秀组织奖”,予以表彰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,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。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,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。

2.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,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桂林理工大学所有,学校拥有使用、修改、宣传等权利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来稿可寄送到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,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@glite.edu.cn,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“校歌歌词征集”字样,作品标题下方需注明作者姓名、单位及联系电话,校友需注明专业和级届。

七、截止时间:2012年6月30日。

校内师生员工可将纸质和电子稿件同时送至党委宣传部(南校区办公楼518室)。联系人:章静。联系电话:0773-5896145

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